编者按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集中整治启动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市委要求,迅速行动,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突出整治重点,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4年9月9日起,“风正巴渝”推出“集中整治看成效”专栏,反映集中整治以来的新变化、新成效,敬请关注。

 

“要进一步细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构建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责任链条……”近日,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委针对该县多个乡镇(街道)普遍存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补贴资金被套取骗取问题,向该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农业农村委制发关于加强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纪检监察建议。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鹿鸣乡万年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社会化服务组织绍庆供销社在未实际提供机耕服务的情况下编造资料申报机耕补助,并收受好处费问题,以此“小切口”入手,借力巡察扩大排查面,严肃查处村(社区)干部不认真履职,帮助服务组织骗取财政补贴行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追回经济损失294万余元。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主管部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家社会化服务机耕补贴资金被骗取,该县农技推广中心4名工作人员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个案查处推动系统治理,精准拆解案件风险点到案发全链条,重点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设计、监管协同、执行落地等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农业农村委厘清职责边界,围绕服务主体准入、项目申报、验收监管、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环节排查整改问题218个,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主体准入评估标准和动态培育管理机制》等5项全流程制度机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督促行业部门举一反三,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资金41亿余元,发现并整改问题50个,调整重新下达项目资金910余万元,化解村级债务5600余万元,清缴追回违规报销、违规取酬等资金200余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小服务”撬动民生“大幸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通过“廉情驿站”接访933人次,解决民生实事115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7件,涉案财物返还群众、村集体经济110余万元。跟进解决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迟发未发问题,督促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等部门补发群众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12类补助资金2753万余元,惠及群众2.2万余人。监督推动“午餐工程”,惠及学生1.89万人。引导乡村振兴资金从单纯补贴转向支持产业发展,扶持中药材种植、红薯加工等地方特色产业项目28个,带动参与农户4000余人年增收超3000元,不断提升整治成色、增添惠民亮色,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实实在在的新成效新变化。

彭水县监委特约监察员点评✦彭水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伟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机构或个人想方设法骗取项目资金,个别党员干部因利益诱惑参与其中,导致无法发挥项目应有的惠农支农作用。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重点领域,以问题线索查办为“小切口”,督促责任主体完善机制措施,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效能提升,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廉洁高效,为彭水高质量发展筑牢纪律防线。

作者: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