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迎春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
朱为、石朝晶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小敏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田人民法庭庭长;
廖剑波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栋良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文元兴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陈卫东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谢愈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栋良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晓波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文元兴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小敏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