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14日彭水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清松辞去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彭水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